增值电信业务年检(ICP、SP、ISP、IDC、呼叫中心等)
北京局相关业务年检
年检说明
2016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须参加年检。
年检程序
2015年增值电信业务年收入300万(含)以上的企业,应按月上报2016年增值电信企业统计报表数据。未按照要求每月上报数据的公司需补齐1-12月统计报表,然后进行表格填写。
具体补报方式请登录网站www.bca.gov.cn,点击左下角相关链接中的“增值电信企业统计报送系统”进入填报系统。
年检材料
(一)年检承诺书原件。
(二)基本情况表单——总体情况表原件。
(三)基本情况表单——股东情况表原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首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盖章页复印件。
(五)党建信息表(可以不填报)
(六)业务情况表单
(七)网络安全年检信息表
(八)企业基本信息表
(九)网络单元基本信息表
特别提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内容有变更的,请尽快联系我们做相应变更。以免影响许可证年检进度。
北京国耀五洲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